而据统计显示,自1988年以来,我国医疗费用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支出增幅高居市民各项消费支出之首。目前,重大疾病保险已成为寿险中销量仅次于分红险的第二大类险种,占据寿险市场30%多的市场份额。为何重大疾病保险有着如此庞大的投资人群,有着相当完善的机构,却令众多消费者如此不满?
读不懂的条款
我国保险条款中汇集了大量的专业词汇,严重阻碍了消费者对保险条款的准确理解。在保险合同的条款释义中,解释原有专业词汇的时候又有新的专业词汇出现,解释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比如在对“不可抗力”进行解释的时候,多数条款都解释成“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一解释都是用了书面语,“不可预见”,“客观情况”,这些用语虽然严密,但对于消费者,有多少人能够准确理解呢?
另外,保险条款中繁琐冗长的语句也给消费者的理解带来不少麻烦。比如,在某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中写道: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几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两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这一长句如果分为几个短句加以描述,在不失严密性基础上,对于阅读和理解岂不更加方便?业内人士分析说,由于目前国内精算水平的限制,国内重疾险条款设计几乎是直接翻译国外条款,仅作了简单修改。这也是导致条款不清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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