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有望10月全市统筹
住院报销统一封顶线,一档7万二档11万,市外就医先垫付再报销;新生儿可独立参保
继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现全市统筹后,城乡居民医保也有望在今年10月实现全市统筹。
昨日,市人社局介绍,《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发布,10月起全市所有区县将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医保新系统的支付端进行就医登记和结算。届时,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将更方便,住院报销将统一封顶线,一档为7万,二档为11万。
跨区就医可实时结算
“统筹后,参保人异地就医将更方便,还可实现实时结算。”市人社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是以每个区县为一个统筹区,每个区县的标准有一定的差异,异地就医不能实现实时结算。市级统筹后,所有区县居民医保执行全市统一的参保范围、参保方式、参保时间、缴费方式、待遇享受时间、住院支付标准等政策。
届时,参保人员在参保所在区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主选择,不受转诊转院限制。在市内非参保所在区县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报经参保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区县指定的机构同意;对未申报或未同意的,其住院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在市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与定点服务机构结算,属于自付的费用,个人自理;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服务机构结算。
此外,对孕产妇发生的费用,给予每人100元产前检查、400元住院分娩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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