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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药分开门诊费用反而增加?社保局解答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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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深圳市通过《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加成,深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收费,统一实施一般诊疗费。有部分综合医保参保人反映,社康中心实施一般诊疗费后,门诊费用反而增加。7月19日,深圳市社保局召开发布会,就市民疑问进行详细解答。
  参加综合医保“不吃亏”

  有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指出,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支付了7元,统筹基金支付3元,而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个人只需支付个人支付3元,统筹基金支付7元,一般诊疗费负担比例不一致,有失公平。

  对此,社保局回应,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社康门诊就医实施的是政策范围内总费用的30%由大病统筹基金支付的办法,而不仅仅是一般诊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30%,实际上。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的统筹基金的补贴已远超过由于取消药品加成等设立一般诊疗费个人账户增加支付的部分。

  黄险峰说,以2011年深圳相关数据为例,2011年深圳市社康中心次均费用49.2元,其中药品费用27.8元,诊疗费用21.4元,药品费用约占门诊医疗费用的60%,按药品平均加成15%计算,药品加成部分的费用实际上占门诊总费用的9%(60%*15%,约为4.17元),而统筹基金的补贴为门诊总费用的30%(约为14.8元)。“综合医保参保人员实际优先享受到医药分开带来的实惠。”

  【背景资料】现行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待遇的支付方式

  (一)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社康就医的一般诊疗费及门诊费,由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和参保人按比例分担。其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即个人分别承担20%和40%。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费用(含急诊),总额最高不超过800元。平均而言,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和个人的支付比例分别为70%与30%。由于一般诊疗费本质上也属于门诊费用,因此,一般诊疗费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现行比例支付,即由门诊统筹基金负担70%(7元),个人自付3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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