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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药分开门诊费用反而增加?社保局解答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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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深圳市通过《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加成,深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收费,统一实施一般诊疗费。有部分综合医保参保人反映,社康中心实施一般诊疗费后,门诊费用反而增加。7月19日,深圳市社保局召开发布会,就市民疑问进行详细解答。
  (二)综合医疗保险建立个人账户,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不满45周岁的,按其缴费基数的5%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以上的人员按缴费基数的5.6%计入个人账户;为退休人员的,按缴费基数的8.05%计入个人账户。为引导分散就医,合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我市医保办法规定,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社康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大病统筹基金补贴30%,个人账户支付70%。因此,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一般诊疗费也按同样的比例由个人账户支付70%(7元),大病统筹基金支付30%(3元)。【新闻来源:人民网深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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