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外埠医疗机构治疗:由本市转往外埠的,应转至北京协和医院(疑难杂症)、北京阜外医院(心、胸外科)、北京友谊医院(肾病),必须由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指定的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开具证明,并携带医院出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及转入医院开具的盖有医保章的《住院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备案。
转至除北京协和医院(疑难杂症)、北京阜外医院(心、胸外科)、北京友谊医院(肾病)以外医院,应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再携带转出医院出具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津社保医支字5号)及转入医院开具的盖有医保章的《住院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在本市范围内转诊转院的,转出医院的出院日期,应与转入医院《住院证》的住院日期为同一天。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