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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城乡一体大病救助 城乡医疗救助同病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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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即日起,信阳的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将实现“同病同价”,信阳首批241名城乡困难群众获救助,获救资金达284.7万元。

  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超过3万元的剩余部分,经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按照原则上不低于50%的比例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1.7万元。

  特殊病种每人最高限额为5000元

  《方案》对于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等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作出规定:年累计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经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偿后,剩余部分按不低于50%的比例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5000元。

  特殊病种包括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恶性肿瘤等大额门诊治疗疾病。

  《方案》还规定了救助对象到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医时,实行“同步结算”,其他不便于同步结算的,经民政部门批准后按以往救助程序进行救助。

  “以往的单纯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并不能彻底解决大病返贫问题,从长远看,必须通过建立重大疾病统筹,建立保障机制来改变长期困扰居民看病难的问题。”信阳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乔新江对东方今报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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