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但其作为基本医疗保障,还不能满足农民的健康需求。特别是重大疾病,在新农合报销后,仍是农民不能承受之重。
2008年起,武汉市江夏区引进商业保险,参合农民自愿购买新农合补充医疗险,新农合报销后,大病患者可获得二次补偿。日前,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发文,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以补新农合之不足。
商业险长袖善舞
8日,武汉市江夏区山坡乡星明村村民彭剑接到了保险公司的电话,通知其医疗费可以再报一笔。
23岁的彭剑患白血病,今年3次住院,花费28万多元,新农合报销了(封顶)10万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先后两次赔付4.8万元。这一次,彭剑又将得到补偿2.4万元。
无独有偶。大桥新区豹山村村民王明钦也接到了好消息。今年6月,王明钦因动脉尖综合症住院,共花费36万元,新农合报销后,保险公司又赔付了8.35万元。
“每年只多掏15元,报销就多报了8万多,值!”领到钱,王明钦笑得合不拢嘴。
江夏区卫生局局长李汉明介绍,2008年以来,该区通过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作,举办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补充险),由参合农民自愿购买。农户因大病住院,补充险对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按比例赔付。新农合报销超过4万元,界定为“大病”,皆属于补充险的理赔范围。其中,新农合报销4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剩余部分按60%赔付;新农合封顶报销10万元,剩余部分按80%赔付。
全区今年购买补充险的参合农民有10万人,收取保费150万元,截至目前累计赔付102万元,补偿人次482人次,赔付率约85%。
新农合借水行舟
新农合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问题,但从运行情况看,新农合作为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水平、报销比例还不能满足参合农民健康需求。特别是重大疾病在新农合报销封顶后,农民仍不能承担大额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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