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发布,近期江苏将在此基础上出台具体的实施政策。那么,“大病保险”惠及的是哪些人员?参加“大病保险”要不要居民掏腰包?大病患者报销比例能提高到什么水平?患者看病费用要超过多少钱算“大病”……就这些参保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扬子晚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省医保中心主任胡大洋。扬子晚报记者于英杰
保障对象
5700多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
根据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包括城镇无工作的老年居民、大中小学生、幼儿,以及农村居民等。
胡大洋告诉记者,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因为总体筹资水平低,保障水平相对不高,尤其是“大病保险”这块,整体还是空白。这次新政就补足了这块“短板”,专门为城乡的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建立大病保险。
“具体来说,这项政策将惠及全省1500多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以及4200多万新农合参保人员,这两块加起来有5700多万人。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很全面,既有门诊大病,也有住院大病。”胡大洋说。
胡大洋表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实施后,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将从以往的“普惠”迈向“普惠+特惠”,过去出现的“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情形将会大幅度改观。
■不在其内的“职工医保”怎么办——2000多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已达80%
我省公费医疗如今只在南京地区实施,主要是省和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处的职工,人数并不多;省内其他省辖市基本取消,都参加了职工医保。
胡大洋告诉记者,江苏的城镇职工医保,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到目前参保人员已超过2000万,报销比例超过80%;而且,很多地方出台了职工医保的大病补充保险,苏州等地甚至取消了报销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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