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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低保边缘户享受一次性大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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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解决农民和低保户看大病的困难,南昌市最近出台了大病医保新政策,其中规定南昌市的低保边缘户可享受一次性大病救助。

  城乡低保非常补对象、新增四类对象经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按60%予以救助。普通病住院费用,全年个人累计救助额不超4000元。重症病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在5万元以下的,当年累计救助额不超2万元;个人负担部分在5至10万元的,当年累计救助额不超3万元;个人负担部分在10万元以上的,当年累计救助额不超4万元。

  大病医疗救助:城乡低保边缘户享受一次性救助

  据介绍,城乡低保边缘户享受一次性大病医疗救助。救助对象因患重症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经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按60%予以救助,最高救助额不超3万元。

  城乡贫困家庭儿童,其中,城乡低保“三无”常补对象家庭儿童、城乡孤儿(含三院供养的孤儿)因患恶性肿瘤(含白血病)、血友病、尿毒症(肾衰竭)、脑瘫等重大疾病产生的门诊、住院费用合并计算,经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予以全额救助。

  城乡低保一般常补对象家庭儿童因患恶性肿瘤(含白血病)、血友病、尿毒症(肾衰竭)、脑瘫等重大疾病产生的门诊、住院费用合并计算,经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按90%予以救助。个人负担部分在5万元以下的当年累计救助额不超过4万元;个人负担部分在510万元的当年累计救助额不超7万元;个人负担部分在10万元以上的当年累计救助额不超9万元。

  城乡非常补对象家庭儿童因患恶性肿瘤(含白血病)、血友病、尿毒症(肾衰竭)、脑瘫等重大疾病产生的门诊、住院费用合并计算,经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按70%予以救助。个人负担部分在5万元以下的当年累计救助额不超过3万元;个人负担部分在5至10万元的当年累计救助额不超过4万元;个人负担部分在10万元以上的当年累计救助额不超过5万元。

  城乡低收入家庭儿童因患恶性肿瘤(含白血病)、血友病、尿毒症(肾衰竭)、脑瘫等产生的门诊、住院费用合并计算,经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按70%予以救助,当年累计救助额不超4万元。

  优惠医疗:门诊患者免收普通挂号费等

  据悉,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孤儿和新增四类对象,救助对象凭《五保证》、《低保证》、《儿童福利证》、《优抚证》及本人身份证在县及县以上公办医疗机构就医,其中,门诊患者免收普通挂号费、肌肉注射费和换药手续费,住院患者减半收取“三大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和三级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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