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患癌症、尿毒症等大病而陷入困境的农村家庭将有更多希望。记者从23日召开的烟台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启动会上了解到,烟台市将启动新农合大病医保,20种大病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可进一步报销,最高可获20万的补偿。今年还将首次采取用新农合资金向商业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将承办全市“大病医保”。
烟台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目前已正式启动。2013年农村居民只要交纳15元就可参加大病保险。参保后,对国家确定的肺癌、食道癌、终末期肾病等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还可进一步报销。
其中,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17%,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补偿。终末期肾病透析和血友病治疗还可获得门诊大病补偿。
由于患者可能存在异地就医的情况,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参合农民,到统筹区域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按照统筹区域新农合规定办理转诊手续。未经转诊备案,新农合降低比例补偿的,大病保险也将降低同等比例补偿。
据了解,新农合大病医保还开启了“医保”的新模式,首次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简单说,就是以政府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市卫生局工作人员介绍,这将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也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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