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重大疾病保险 > 正文
新华人寿附加成长天使保险方案咨询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如果事先没有储备疾病基金,那么年纪大了,身体衰老了,难免要生病,如果出现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的情景,那将是一个多么悲惨、漫长的晚年生活。
  1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1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13、严重川崎病

  14、Ⅰ型糖尿病

  15、外伤所致智力障碍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1-8项情形之一,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重大疾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详见释义)(医护人员职业行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除外)。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1-6项情形或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导致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不承担身故保险责任;除上述第1项情形之外,本公司将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时,本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