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后,员工如患31种重大疾病之一,即可一次性领取2万元重大疾病补助金。
据了解,厦门市从2006年4月2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不仅率先在全省开展此项活动,同时也率先将所有在岗职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涵盖在此项活动之内。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与商业保险相比,有何不同呢?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它作为一项市总工会的新型福利事业,是为职工群众服务的重要形式,能有效缓解政府和用人单位在职工医疗保障上的压力。”杨中华介绍,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是纯公益活动,与商业保险有本质不同。
如今,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已经走过了6个年头。截至今年3月31日,厦门共有80余万人次参加了保障活动,受益职工达1.6万余人。杨中华介绍,相比旧规,新《办法》除了进一步扩大保障补助标准,还打破了一人只限参加一份保障的局限,增加到一人可以同时享受两份医疗保障。
此外,新《办法》对工伤事故的补助力度明显加大,参加保障职工工伤事故导致的死亡或因公殉职一次性补助金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工伤事故导致的伤残等级1-4级或因公致残等级1-4级一次性补助金也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
在小微企业打工,员工人数太少,没有建立工会,这种情况如何参保?申请与给付需要哪些手续?针对这些职工们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报记者邀请杨中华副主席进行细致解答。
掌线实录
申请手续简便 7-10个工作日即可办妥
职工申请补助手续简便,只要资料齐全,受理后7-10个工作日内即可予以补助,补助的时效性远远优于商业保险,可及时解决职工的燃眉之急。互助保障作为社会保险体系的补充,它在职工出险后并不影响职工进行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申请赔付。
申请职工互助医疗保障补助费,只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其原件可继续作为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或工伤保险的申办材料。职工需要申请相关补助时,只需向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即可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出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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