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情况:
被保险人陈某,男,2008年7月出生,由其母亲投保康宁定期保险,保额为15万元,生效日期为2009年9月30日。
出险情况:
被保人陈某于2011年2月16日经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骨髓细胞学图文诊断报告诊断为:急性髓系白血病(M5B)。
理赔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及审核,被保人在保险有效期间诊断为“急性髓系白血病(M5B)”,未排查到投保前病史记录,符合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5万元,保险合同终止,保险金由其母亲领取。
案例启示:
被保险人为婴幼儿,虽然对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有10万元的给付限额,但投保重大疾病类保险,则无此规定,所以,为了一个家庭的幸福,需要多一份保险护航。
2、投保情况:
被保险人冯某,女,1969年8月出生,投保康宁定期保险,保额为10万元,生效日期为2003年7月31日。
出险情况:
被保人冯某于2011年2月6日在家中楼梯上吊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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