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太平盛世·万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险种类别医疗健康
所属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范围6个月至65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年交:5年、10年、20年、30年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障: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内:
被保险人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接受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金额为已缴保费(不计利息且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二)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后: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接受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金额为合同约定保险金额全数,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接受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金额为合同约定保险金额的2倍,本合同终止。
因重大疾病及重大手术给付的保险金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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