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的理赔保险金给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前给付,一种是额外给付。若是提前给付,就有钱治病;若是额外给付,就是事后报销,可以弥补经济损失。
或许你会问,这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有!这关乎理赔时保险金的给付方式。保险金给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前给付,一种是额外给付。若是提前给付,就有钱治病;若是额外给付,就是事后报销,可以弥补经济损失。一般而言,提供被保险人病历、诊断证明以及出院等证明文件,就可以赔付保险金,而不需要考虑实际的医疗花销,这便叫提前给付。现在市面上,大部分保险公司的重疾险都是提前给付型。这种理赔形式有什么意义呢?
信诚人寿广州分公司的胥京晖表示,如果不是提前给付,一般要确诊30天后还生存,才赔偿;如果是提前给付,医院确诊时就给付。意义在于赔偿快,可以及时拿钱治疗。提前给付
重大疾病险是为让病人不必为医药费用担忧,能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治疗而设计的重疾险种,体现为先给付、后治疗。
那什么是提前给付呢?
保险专家表示,提前给付的重疾险一般是附在主险下面,以附加险形式出现,主险一般为两全型寿险或终身分红型寿险。而所谓提前给付,是指当发生条款所列的重疾风险后,将主寿险的身故保额“提前”给付,同时主险的保额相应减少。比如主险的保额为30万元(发生身故或满期时赔付30万元),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10万元,那么,如果发生重疾,就是赔付10万元,同时寿险保额降低为20万元。如果没有发生重疾而身故,则按寿险保额的30万元赔付。由于占了主寿险的额度,提本身没有保额赔付完主险保额减少确诊即赔付保费低前给付重疾的费率一般都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