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给付PK额外给付 大病险给付方式合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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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注健康,才能拥有美好的未来。因此普通家庭更应将重大疾病保险作为购买的重点,以提高医疗品质,减轻家庭负担。那么,大病险给付方式合心吗?
至于额外给付,则是重疾赔付时,不涉及身故或满期金,是独立的重疾保额。同样是30万元的身故保额,如果重疾理赔30万元后,身故或满期金依旧为30万元,仅终止重疾这部分的合同,其余责任继续有效。
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的区别在于:提前给付时,主险保额要等额扣除,而额外给付则不影响主险保额。需要注意的是,额外给付方式的保费稍高于提前给付。额外给付的优势在于给付重疾理赔后,如果最终身故,还可以再赔付相应的寿险保额。
提前给付型的附加重疾险本身是没有保额的,它使用的是主寿险的保额,也就是如果把重疾保险金赔付了,那么主寿险的保额也就要相应降低。
额外给付型重疾险则自身带有保额,赔付后,主寿险的保额不变。一般来说,额外给付型的重疾险,条款里都会有这么一条:被保险人需在确诊重疾后30天后还生存,本公司赔付重疾保险金。也就是说,它不是确诊即赔的,而是要在确诊后生存满一定期限后才会赔付,而且身故是不赔付保额的,最多返还已缴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