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险种给付型分为四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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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食品安全,生活节奏加快,压力增大等问题,多种重大疾病呈现年轻化和发病率高等特点。如何规划自己的重疾保障,成为了无人能够避免的话题。
重大疾病保险险种的提前给付型
这类产品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死亡,或高度残疾,保险总金额为死亡保额,但是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额两部分,如果被保险人患保单列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而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提前给付重疾产生是适应投保人需要的一个变革,在
健康险的发展历史上,重疾险出现得比较晚。以前的投保人都是买寿险,寿险是发生身故或高残时才给付保额的。但如果投保人得了重大疾病,现在的治疗技术又日趋提高,不见得患上重疾就意味着身故,而且重疾的治疗费用也非常高,投保人这时急需用钱,怎么办?保险公司就针对这个问题,在投保人购买了主寿险的基础上,让投保人再交少许的保费,使得寿险在保障身故、高残的基础上,也把重疾风险纳入了保障范围。那么,投保人就可以在确诊重疾最需要用钱的时候,可以及时得到保险金给付。所以,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的“提前给付”是从主寿险的保额里支付的。没有身故,得重疾了,把寿险保额提前给付被保险人,这就叫做“提前给付”。正是因为其本身没有保额,用的是主寿险的保额。所以提前给付重疾保费较低。
提前给付重疾相对目前市面上其他重疾险来讲,保障时间长,重疾保额使用灵活,是目前重疾险的主流形式,但是其缺点是有可能会损失寿险的保额,让一些想给下一代留下一些遗产的父母有可能未能达成心愿,因此建议还需再购买一些寿险作为补充。对另一些投保人而言,也可以采用寿险附加重疾形式在疾病高发的四五十岁时加大重疾保障。
重大疾病保险险种的按比例给付型
这种类型的重大疾病保险主要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置的,对于常发生费用花费较大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高,例如80%,这种疾病的治疗费用一般都比较昂贵,如恶性肿瘤费用平均可达8万~10万元,脑中风平均治疗费用可达6万以上,其他疾病还如瘫痪、糖尿病、失明、肝病等。
对于治愈率高或对生命威胁不是十分严重的疾病,费用花费较少的重大疾病给付相对较少一些,例如20%。例如:心脏瓣膜置换术等重大疾病。主要考虑一种重大疾病的发生率、死亡率、治疗费用等因素。而死亡保障不变,举例来讲,投保人购买了这类型的重大疾病保险的话,如果患一类重疾(发生率较高且治疗费用高)赔付8万,而如果患二类重疾(发生率较低且治疗费用较低的重疾)赔付2万。如果非常健康,未领取任何重大疾病保险金,则给付10万的身故保险金。
其实这类重大疾病保险与独立主险型重疾基本相同,还有些公司是将重疾险分成三组,分别进行理赔,决定因素还是看投保人自身的经济实力与需要保障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