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全力备战“大病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数据显示,最近几年,由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基金管理与后续理赔服务,使新农合业务基金规模增长迅速。
举例说,如果一位城镇居民患大病共花了20万元,假定政策范围内费用为16万元,报销了约70%,共11.2万元,剩余8.8万元。
如果该居民参保了大病
医疗保险,还可以因此再报销本应自付的8.8万元的50%,达到4.4万元左右,加起来共报销15.6万元,参保患者个人自付4.4万元,由此可减轻一个家庭因大病而引发的“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压力。
同时,由于《意见》明确要在政府主导的原则下,通过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服务的方式,开展“大病保险”,这无疑为保险业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
显然,面对这样的新机遇,作为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显然不会无动于衷。
“公司上下对此高度重视,我们将在大病保险中发挥行业领头作用,勇担责任,助推和谐。”中国人寿一位人士表示。
据了解,目前中国人寿专门针对“大病保险”开发的专属产品已完成设计,正在等待保险监管机构的指导性条款出台,一旦在监管机构备案、获批,将正式向全国推广。
“新农合”8年探索
实际上,让中国人寿对“大病保险”机遇如此积极,并充满信心、志在必得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早在8年前,该公司便开始了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管理的探索,而主要发源地就在河南,并由此积累了大量经验,赢得了各级政府和参保农民等的普遍信赖。
据了解,2003年,中国人寿新乡分公司受当地政府委托,开始参与“新农合”管理,试行管办分离,取得较大反响,随后又相继在洛阳、郑州等地实践,目前其服务的河南参保农民有1000多万人。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陈华认为,商业保险机构接受政府委托管理新农合基金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保险公司通过其广泛的网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商业化运作,提高了新农合基金的风险偿付能力;还可以通过商业保险运作,提高农民看病的报销比例和金额上限。
同时,由于体系尚未建立或不健全,运行成本较高,政府机构通常需要收取基金额度的3%-5%作为管理费用,而保险公司收取的基金管理费比例通常低于1%。如此,一方面政府降低了新农合基金的运营成本,减轻了负担,另一方面商业保险机构通过经办业务也获得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和广泛的客户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