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调委的存在,犹如医患双方的“缓冲带”,为解决纠纷创造了转机。对于患方来说,医调委是与卫生系统无关的、公正的、为百姓讲理、独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后的理赔快速、便捷,因此百姓都愿意到医调委进行调解。可以说“天津模式”之所以取得一定的成功,一个关键因素正在于第三方调解机构医调委的引入。
据统计,截至2010年1月,天津市“医调委”共受理医疗纠纷调解225件,调解完结181件,其中达成调解协议的156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6%。
保险机构“保本微利”为医责险提供优质服务
有人把天津模式概括为“三二一”:“三”指的是三级医院全部参保、成立第三方调解机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三主险捆绑,“二”则指由两家保险公司组建共保体,“一”即一万元以上的赔偿额必须上报医调委调解。很明显,保险机构是这个模式中服务提供的中坚。
据太平洋(601099,股吧)产险天津分公司总经理续莹介绍,经过首批参与试点的35家三级医院的民主评议,最终确定由太平洋产险和中国人保产险两家分公司组成天津市医疗责任保险共保体,承办医疗责任保险业务。其中,太保分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两家公司共保比例各为50%,提供的保险保障共计5800万元。
在具体运作中,保险机构根据“保本微利”经营原则,对原有医责险条款进行了完善和修订并重新报备,作为天津地区专用条款。据介绍,与旧条款不同的是,新条款将原来作为附加险的诊疗意外和公众责任纳入主险,基本涵盖了医疗机构营业过程中的主要风险点,使医疗机构投保一个险种便可基本满足现实保险需求。
“从天津的实践来看,医责险在合理分散风险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天津保监局局长郭左践说。
在宁波,医责险的作用也在逐步显现,宁波市共有219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其中包括4家民营医疗机构,截至目前受理各类医疗纠纷1281起,成功调处终结970起,共赔偿患方3055。9万元,平均每起赔偿约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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