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额:附加险与主险共用同一基本保额
保险期间:终身(附加险须与主险同时投保)
投保年龄:6个月~65周岁
交费期限:10年交、20年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详见释义)确诊发生保险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附加险合同所缴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效力即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上述“所缴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及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将按照附加险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效力即行终止,同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等额减少,主险合同保险费缴纳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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