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医疗保险要会“淘”
连医生也说不清楚的条款,消费者又该如何选择呢?
现实情况是,老百姓买商业医疗保险时,多数都是听推销员的宣传,而没有看到实际的条款,而等到实际条款拿到时又看不懂。因此,有人认为,现有的大病保险其实就是“死亡保险”。因为如果病症与各保险公司规定的各项条款符合,那么得病的人基本上已趋濒死状态,与当时购买的初衷相悖。即使得到了赔付金,这笔钱也只能作为“抚恤金”或遗产留给后人,而对病人本身的治疗则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有20多年在美国工作经历的李书隽教授说,从本质上讲,商业保险公司是营利性机构,而非社会福利机构。营利就要保证公司赚钱,公司为保护自己,保险的条款一定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所以,人们在选购商业医疗保险时要会“淘”,具体有两招办法:第一,个人最好不要去购买商业
医疗保险,因为这样做的危险性比较大。“在美国,商业医疗保险通常是由单位集体为员工购买。因为单位有能力请律师或是通过其他方式,选择一家可靠的、大型的保险公司。”如果个人想买商业医疗保险,那么也一定要请一位律师或是懂得保险条款的人来把把关。
第二,千万不能贪图小便宜。比如同样都承诺患了癌症可以理赔,一家的保费是500元,另一家的保费是200元,于是买了200元的那种。可是,等真的患了癌症,这才发现条款的附加说明中有规定:一定要有癌症病理报告才能得到理赔,而癌症的病理报告只有手术后才能做出,如果是早期或是不打算手术,那么对不起,这笔保费肯定是得不到了。另外,小公司的资信情况不明,几年后宣布破产或是找不到了,那么这几年的保费也就白交了。
高明强先生建议:“想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人,先要看看所买保险的条款是不是通俗易懂,如果看都看不明白,最好谨慎;在听业务员介绍,沉醉于头头是道的好处中时,最好别忘记也问问条款不利的方面,即在哪些情况下不能得到赔付。将这些情况了解到,可以权衡利弊。而最为重要的是,应综合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连平常看病交费都比较拮据的人,没必要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在商业医疗保险条款中,因为信息是不对等的,而条款的解释权又通常由保险公司自己掌握,所以极容易形成“霸王条款”。高明强认为,对保险公司出台的条款,政府应该组织相应的听证会,让条款透明起来,让百姓看明白。商业医疗保险作为我国社会医疗保障的重要补充,在满足不同医疗需求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只是目前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应加强管理,使其能扬长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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