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医保对目录内甲,乙类药品以及部分诊疗项目实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偿付医疗费用即自负一定比例。这个比例在不同的费用项目中是不同的如甲类药自负10%乙类药自负20%还有某些医用材料,某些项目的治疗费用,CT,MRI检查费用均不是可以全额报销的由梁先生自行承担。
此外医保统筹基金对于自费诊疗项目是不予报销的梁先生治病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费,病房空调费等需个人全自费此项800多元。
而且社会医保通常都设有最低标准起付线低于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全部由病人自费超过起付线以上的费用由医疗保险机构偿付上海市在职人员每次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是1500元。
由此可见医保“封顶线”提高后参保人员的保障额度显然提高了很多但由于医保制度上存在这些限制性条件一旦发生住院参保人员需要自费承担的金额还是不低的。特别是若罹患重疾由于治疗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特效药,进口药,进口器材等实际上自费部分的比例还是比较高的。
而商业重疾险恰恰是一个补充的保障工具因为商业重疾险的赔付规则是“定额给付型”也就是说一旦被保险人确诊为患上了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金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了多少医疗费用没有任何关系不存在赔付条件上的限制。
当然相比社会医保对任何疾病的普遍适用性商业重疾险的核赔标准也就是前面提到的“确诊”条件其实是比较严格的。只能针对合同约定的病种进行赔付而且每个病种的定义比较严格有较多的限制条件。这一点消费者在投保前要特别注意。
报销型医疗险得选“超社保型”
也许还有读者会问那么费用报销型的商业医疗险还有价值么?
以往费用报销型的商业住院医疗保险也是市场的热点之一。但我们认为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被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包括婴幼儿,少儿学生,自由职业者,没有工作的普通居民,退休老人,外来人员等等社会基本医保正在朝“全覆盖”的目标越靠越近。因此费用报销型的商业住院医疗险价值的确有下降趋势。
因为目前大多数医疗费用型保险其承担的补偿责任仍只停留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大部分医疗费用保险合同约定实际医疗费用须在社保报销范围内才能报销若已从社保或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取得赔偿保险公司仅给付剩余部分。社保不能报销的商业保险同样不能报销。其作用仅在于对社保报销后需按比例自负的部分以及住院起付线下部分进行赔偿。社保不管的这些商业保险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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