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感保险怪现象之2与非典保险如出一辙
在这次禽流感保险推出的时候,人们自然而然就与前年非典肆虐时诸多保险公司的快速反应相比较。信诚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小潘认为,人们会这样去比较,就可以看出禽流感保险推出来,还停留在非理性阶段。
有关资料显示,非典期间,保监会共批准21个保险公司的41项针对非典的新产品或服务项目。据了解,当时保险公司推出的非典保险,大多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保险期限多为一年。随着非典的远去,眼下仍在坚持投保非典保险的客户也越来越少了。潘先生说,现在看来,非典保险更像是一种炒作,眼下禽流感保险更加明显。
小潘告诉记者,其实,一般的寿险本来就有为疾病身故或为因病治疗提供保险承诺的相关产品。为禽流感推出专门的产品,他估计,大型的保险公司难有推出这类产品的可能,因为它不是常态风险,缺乏相应的数据支持,在精算上难度很大。在风险尚未清楚之前,小潘认为,通常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轻举妄动,在我看来,万一风险不能控制,保险公司将面对巨大的赔付,这种情形大型保险公司我看是不敢轻易去碰的。假如每发现一种新疾病,保险机构就要开发一种新产品,老百姓就去临时投保一款新的保险,这种操作就难以想象了。他说,成熟的保险公司不会那样做。
按道理,民众面对新的不可预料的疾病,寻找、接受相应的保险产品,防患于未然,有备无患,总比临时抱佛脚强,这本应是值得大力提倡的行为。但是,因为保险的特性,决定了它不是一项能随意拍定、轻率推出的保险产品。小潘说,保险公司本来就有涵盖范围广于禽流感保险的保险产品,被保险人如果因为患禽流感去住院,如果你投了相应的险种,本来就可以得到住院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津贴型保险的赔偿。如果因为禽流感不幸身故,同样有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来保证赔付,分担被保险人的风险。保险公司如果要针对未来更多不确定因素,应该在涵盖范围等方面进行更科学的介定,以适应更多不确定因素的出现,而不是出现一种流行疾病就推出一项保险产品。
按照小潘的说法,记者查看了各类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品种的保险范围,均未将禽流感列入其中,投保人是否因此不会得到赔付?小潘肯定说,合同上未认定为重大疾病的,自然就无法按重大疾病来进行赔付了,所以我才认为推出险种、考虑涵盖范围时应该更科学才行。
禽流感保险怪现象之3缺乏科学依据的险种来自博弈思维
有专家认为,“眼球经济”或“注意力经济”只要在法律与道德的框架中运行,本身并没有什么过错;相反,灾难当前,对“眼球”或“注意力”毫不在意,了无反应,倒可能在公众心目中留下罔顾时局与民生的印象,甚至错失发展的机遇。禽流感变幻莫测且关乎人命,保险公司闻风而动,开辟新的险种,应当视作心系民众并由此实现自身发展的积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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