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后:投保母婴保险
对于已怀孕的“准妈妈”们来说,怀孕后选择保险的范围比较有限,如果有保障需求,可以考虑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一般情况下,20周岁至40周岁且怀孕,怀孕期未超过28周的孕妇都可以投保。和普通的健康险不同,这类保险是专门针对孕妇的,因此一旦投保即可生效,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
与女性险相比,母婴保险的最大好处在于保险期间可通过双方约定,通常是从收到保费的次日开始保障,直至产后的七天或十五天,除极个别险种外,一般不存在“等待期”这个“保障时间盲点”问题,保障期间可以说是为妊娠期女性度身定做的。而且母婴保险是短期、设计较简单的险种,保费支出方面比长期的、条款设计较复杂的女性险要低得多。
需要注意的是,据记者了解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对于观察期、投保条件、免除责任,以及投保期限都有不同的规定。如:太平人寿的安宝孕妇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为20到40周岁、怀孕未满28周的孕妇,而太平洋人寿的母婴安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求投保人为怀孕12周后本身和胎儿均正常的孕妇。
此外,不同产品对于母婴险的具体保险责任上差别也较大,比如新生儿的先天性疾病一般采取列举方式,因此即便是先天性疾病也未必完全符合其赔付条件。所以在投保时,应根据准妈妈身体状况、家族病史等选择险种。
市场调查
准妈妈投保的限制较多
据记者了解,目前福州保险行业对处于怀孕状态的女性投保,有一些特殊限制。
“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孕妇不能投保,但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所以,通常各家保险公司对于孕妇投保都有一定的限制。”一家合资保险公司的核保部经理告诉记者。
“怀孕28周以后所有的保险都不接受承保,28周以内只接受寿险、养老险、意外险的投保申请,不接受除妇婴保险以外的医疗健康险。”该经理同时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具体操作的一些规定。
记者也从其他几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保险公司都是“7个月以后就不能买了,要等生完孩子以后再说”——一般只受理怀孕28周以下的投保申请,对于怀孕超过28周的客户,暂不受理投保申请,要等产后两个月以后才能受理。同时,对于怀孕7个月以下的客户来说,原则上不受理医疗险、重大疾病险以及意外伤害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而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闽保协有关专家建议“准妈妈”们,最好不要选择在怀孕期间投保普通寿险、意外险等产品,因为,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是比较大的,所以普通的寿险和意外险的条款,一般都是明确地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而且,孕妇即便只是投保这些常见普通险种,核保更严格,保费也要比普通人高一些。
“适合‘准妈妈’的险种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包含生育保障的长期女性健康险;另一种是专门提供生育保障的短期母婴险,她们可以分孕前孕后购买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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