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现在就开始返还的保险并不见得好,往往是高保费低保障。阿华自己从事客运,妻子和他刚结婚,在一家工厂上班,两人都没有任何保险(刚买的车有保险)。在一次载过某保险公司代理人聊了些保险的话题后决定为身体不怎么好的妻子购买一份全面的人寿保险(这儿我们不谈阿华为妻子投保代签名也不谈为妻子投保隐瞒曾多次到医院就治疾病方面),以解决妻子的健康问题。由于阿华有另外一个保险公司的朋友,他们聊起保险时阿华对这个朋友说刚给妻子投了保,那朋友问是些什么,阿华越想讲清越是说不清,后来干脆说等合同到了给这个朋友看。
有一天晚上阿华给朋友打电话称妻子的保险合同刚到,朋友说现在有时间,让阿华把合同拿到他家来看。阿华递上保险合同还说代理人那儿还有份住院医疗方面的保险合同没有下来,现在只有这个年交四千多的主险的。朋友翻开保险合同发现是一个分红终身寿险,保额四万,每三年返还保额的百分之八,也就是三千二百元钱,如果发生重大疾病经医生诊断不能存活6个月且经现代医学无法治愈,给主险保额百分之五十。每张保单最高给付十万元(重疾条款后面紧附一句)。另有一个什么意外伤残保障。阿华坚持说这份保险的重大疾病保险是十万元保额而不是主险保额百分之五十---二万元。为这个保额问题两人争论不休,后来朋友让他马上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本保单的保险利益和保额。得到客服与朋友一致的答案后,阿华大呼上当。因为他是想让妻子病有所医,无病返本养老。一个普通的病现在医疗弄不好要一到两万,而重大疾病竟然不是自己要的十万。朋友对他说保险就是要在我们最无助的时候来帮助我们自己,现在还有赚钱的能力的时候返还钱是没有多大帮助的。买保险就是要用有限的资金获得高额全面的保障,而这份保险交费不低,保额却没有妻子一年的年收入高不知买了做什么?虽有分红,但是分红是不确定的并且不保证给付。再说,现在由于自己所从事的高风险职业,第一份保险要买给自己才对而不是买给在工厂上班的妻了,就是妻子在工厂上班发生什么事,企业虽未为她购买保险,如果有事也是逃脱不了干系的。
七、购买保险指定受益人相当重要,否则会引起纠纷不说还要给公证处交不菲的费用。在购买保险时,除了医疗方面和残疾方面的保险受益人是自己外,身故受益人一定不是自己也不是没有保险利益的其它人,这儿我们不谈保险利益这个词。只是说受益人可以是自己的爱人、子女、父母,他们可以独自受益也可以共同受益还可以按顺序和比例受益。如果没有指定或是指定的受益人发生变化那么自己身故了,保险金要作遗产由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平均继承。这样一来就涉及一个经济利益冲突的问题,如果真是有在天有灵的话,谁也不愿在自己尸骨未寒时,家人为了保险理赔争得死去活来。更有甚的是:这种情况下要取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金,保险公司要求索赔人办理公证书,而公证处所收取的公证费一般是保额的百分之二。说个不该说的话,公证处才是真大的受益人。
八、重疾险的理赔是有条件要求的,不要以为发生了疾病就会赔.重疾保险由保监会进行了规范性定义,保险公司只能在定义中扩展(增加重疾种类或放低理赔门槛)和缩减(减少重疾种类或有生存期规定).但所有的重疾理赔必须是达到你所购买保险中合同规定疾病的严重程度或采用了合同规定的治疗方式才会赔钱.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并不是说发生重疾保险公司就人性化的帮你渡过经济难关,而是说达到了合同中的疾病严重程度或采用了合同治疗的方式提前给付所买的部份或全部主险保额.
某君二年前投保某司寿险保额20万,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15万。因为心脏出了问题,需进行动脉搭桥术治疗。医生给他讲有两个办法实施手术,一是开胸安支架,二是利用腹腔镜安支架。但前者的所受的痛苦较大、费用较高,于是他选用了后者。在治疗完毕以后,该君找保险公司索赔所买的重疾险15万被拒。其理由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治疗方式进行。所以,买保险仅有险种和保额是不够的,一定要按合同去就诊或治疗.如果合同中有说采用当时公认有效的治疗方式也能赔就更好,因为医疗技术是不断在发展的.不然所买的保险也是名不符实,帮不到自己和家庭。(文章来源:银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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