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癌症等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都比较庞大,一旦罹患癌症或者其他大病,就背上了“劳命伤财”的双重压力。而对于大病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只能提供比较基本的保障,每天都有报销费用限额,对于用药特别是新特和进口药品,以及一些新的医疗技术产生的费用报销限定也很死,所以如果预计自己将来有这方面的风险,还是应该及早调整家庭保单。
同样已经步入不惑之年的邹先生,最近则是中年得子,非常开心。但随着儿子的降临,他脑子里也在盘算,自己是不是该再买点保险?邹先生现在公司里提供的团体意外险,还有一块是综合医疗险,个人则曾经在10年前投保过一份递增型养老险。但如果他稍微做个判断,就会发现,作为一个典型的“家庭支柱”,自己现有的保障实在太弱了,根本无法承担起对孩子和妻子的经济责任,因此未来肯定要对自己的保单进行“大修大补”。
步骤二:检视额度是否足够
在经过对未来可能出现或增加的风险,做出基本判断后,接下来就是逐一检视手中现有的保单内容,看看是否符合未来的需要。
以前文提及的邹先生为例,他目前个人年总收入为8万元,房屋贷款已经基本还清,没有其它贷款,孩子出生后,家庭每年的消费总支出大约也要7~8万元。现有的团体意外险额度是20万元,团体综合医疗险大致包括医疗费用每年最高2万元、医疗补贴每天100元,养老险中包含的身故责任为2万元。
他的孩子刚刚出生,他们又是一个典型的三口之家,他个人目前所有的意外身故保障只有22万元,疾病身故保障只有2万元,而且意外险还是短期的团体险,按照他这样的收入和消费状况,这样的额度显然不能满足全家人的需求。他的意外险保障额度,至少需要提高到40万~50万元左右的(差不多相当于邹先生年收入的5~7倍),同时,20~50万元的定期寿险也是很需要的。考虑到孩子年龄这么小,如果按照距离孩子成年和经济独立的时间之方法来计算保额,邹先生实际所需要的人身险额度其实要求就更高了!
通常,以寿险为例,消费者在衡量保额是否足够时,应尽可能将家庭开销,滴水不漏地纳入其中,做全面、通盘考量,包括房贷、车贷、信用卡债务、奉养父母、照料小孩,及水电煤、网络费用等固定支出。一旦身故,家庭经济活动至少还能因为有一笔保险理赔金而继续正常运转个几年。
而评估自身所需寿险额度的方法,常用的生命价值法和家庭需求法这两种,也可以把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
具体来看,生命价值法是以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做依据,来考虑应购买多少保险。该法则可分三步:估计被保险人以后的年均收入;确定退休年龄;从年收入中扣除各种税收、保费、生活费等支出,剩余的钱假设贡献给他人——这些钱就是被保险人的生命价值,也就是所需的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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