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的保险法实施,购买保险的人的利益将更广泛,保险公司独大的局面将要改变,保险纠纷会越来越少,诚信将代替误导和诱骗。特别是不可抗辩地实施,保险加速与国际的接轨。
但是本人在这儿还是给大家提个醒,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人们往往通过访问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面见保险代理人以及通过媒体了解其保险产品的保障和利益。
由于我们购买保险和保险公司销售保险都是一种商业行为,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剥夺或是部份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主要体现在于:保险公司官方网站的产品介绍,平面媒体产品介绍(包括电视、电台、印刷的产品宣传彩页),保险公司的计划书等几个方面(脱离保险司计划书系统,代理人自制的更甚),它们讲的都有是你买了保险的好处,而对于投保后的不利后果大多是避之不及或是避重就轻。
笔者近期访问了不少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也阅读了相当多保险公司的保险计划书,主要发现有几个问题,希望大家最好是请对方提供保险产品合同样本决定是否购买该保险,而不是看完保险计划就下购买决定。
一、名词解释欠缺,易引起投保误会和误导
由于保险的专业术语较强,除了具有保险知识的人能读懂保险计划或是宣传彩页的内容外,一般人都看不懂也不去深究,更有人相信保险代理解释。
T先生为其子女投保某保险公司两全保险(分红型),该保险产品主要功能是身故保障、三年返保额百分之十、到期返还所交保费、分红。因为与另一代理人偶然与之相遇,邀请去帮他看保险计划书。
T讲,他买这个保险看中的上面四项好处外还有现金价值X万,通过算了帐认为的确很合算,值得投资。
那代理人说你知道现金价值是什么吗?他答:那个帮我办保险的说就是保险公司额外送的大红包,代理差点被他的解释雷倒,打开百度网页键入现金价值。他看了后二话不说打电话给那个保险代理人,指责代理人骗他。要求撤回投保申请,退回已扣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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