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重现
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监会正式公布社保重大疾病险的最新政策《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承办方式方面,保险支付不低于50%。
《意见》指出,地方政府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并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
无论对投保人还是保险公司,《意见》的出台都意味着新的希望。
中德安联首席执行官陈良告诉记者,除了重疾险,在国内,健康险中的失能保险、养老险中的护理保险等产品都有很大的缺口。在国外,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失能险)已经非常成熟。如果公司给员工投保了短期(6个月左右)或长期(保障至65岁)失能保险,一旦员工发生意外导致失能状况发生,公司在承担1-2周的相关护理费用后,将由保险公司来接管。这一整套的流程非常专业,既能满足员工的保障需求,对于公司来说,也能将风险降到最低。在美国,保障额度最高可达到100万美元。
数据显示,“十二五”时期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期,人口老龄化形势会更加严峻。预计到201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16亿;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达到2400万,约占老年人口的11.1%。为此,这将进一步刺激中国居民在养老、护理方面的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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