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实告知健康状况。故意隐瞒不良健康状况,没有如实填写健康告知内容,是一种违反《保险法》的行为。一旦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必然无法维护自己的保险利益。
四、规范投保资料的填写。投保资料上要求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相关事项填写要完整,需要相关利益人亲自签名的,不能代签名,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五、不轻易退保或转投保。不要轻易相信同业公司营销员的误导,或者资金周转困难时采取退保或转投保的办法,将原来的保单处理掉,使自己的保险利益得不到保障。重新投保时需要重新计算疾病观察期或增加保险费。
六、注重选择资金安全方式。在投保时办理银行转账代扣手续、实现代缴保险费和领取保险金是一种安全的选择方式,既能保障资金安全,又能保障续期交费的有效性。当然,客户要及时存储资金到保费代扣账户,不要一味地等待营销员或保险公司催收才续交保费。客户外出联系不上或忘记按时续交保费,将可能造成保单失效。
七、提供完整的理赔给付材料。客户在申请领取保险理赔金、满期保险金、生存保险金或红利时,要了解索赔手续和需提交的材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及时提交完整的、有效的申请材料,以免因手续不齐全而影响理赔效率。需要委托他人办理保险金领取手续的,最好选择转账方式,并且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存折密码。
八、善用客户服务卡。以中国人寿的“国寿鹤卡”为例,每一张卡中都拥有客户的保单信息,不但可以在特约商户消费打折,也可以在医院看病时享受方便就诊——保险业内首张客户服务卡、“国寿鹤卡”昨在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诞生,这种卡类似于联名消费卡,不同的是,还可以查询个人保单信息。
九、了解保险公司资讯。保险客户与保险公司要保持必要的沟通联系,以便了解公司资讯和保单情况。客户可通过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专线进行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挂失登记、事故报案、投诉报怨等多种服务;通过保险公司网站查询公司基本情况和保险产品以及个人所有保单信息;还可通过参加公司举办的投资理财讲座、客户联谊会、宣传咨询活动,及时了解保险公司的最新资讯。
十、告知通讯变更事项。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保险公司越来越多地使用短信通知,方便客户了解公司通知或资讯。客户投保后,联系地址、电话变更时,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保持联系的畅通,使公司有关通知和材料及时送达客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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