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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是保险公司负盈亏 消费者可大胆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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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这些保险业内人士口中的“补充医疗保险”,俗称“大额补充保险”。医改后,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额不超过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这被定为每人每年医疗费用的“封顶线”。

  种种迹象显示,保险业“国十条”颁布后,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加快了向商业保险机构转移的脚步。

  几位保险公司的健康险部门经理都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国十条”颁布前后,保险公司在参与城镇医疗体制改革、发挥社会管理职能方面进展较快,各地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正在加速由各地社保局转交商业机构管理。近日,云南省玉溪市的200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向商业保险公司展开招投标,包括三家产险公司、两家寿险公司在内的5家保险机构,参与了该笔资金的竞标“角逐”。

  稍早前,大地财险深圳分公司已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签约,承保该县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知情人士透露,青岛市8000万元的补充医疗保险,也已被人保健康青岛分公司“拿下”。而厦门市补充医疗保险交给太平洋寿险分公司运作后,福建的补充医疗保险正在逐级扩大。

  卫生部门倾向自办

  城镇之外,商业保险机构还把目光投向了过去没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

  “我们的人身险业务中,今年有约7000万元费用是受托管理的补充医疗保险。除了‘接管’城镇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甘肃、广东、江西、重庆等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也将于近期启动。”大地财险人身险负责人王扬透露。据统计,上半年,已有5家商业保险公司在8个省(区)的62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民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参保农民1874万人,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为86%。

  热情高涨之余,保险机构必须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不少地方卫生部门更倾向自己打理。

  “目前还没有听说哪个地方卫生部门提出将基本医疗保险资金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打理’的。”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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