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什么样的疾病已不在即将投保的疾病保险保障范围之列,是一个很重要的认识。很多时候,客户与保险公司发生误会,都是因为客户没有弄清楚保单中“疾病”的范围,认为保险公司什么都该赔而引起的。
5、告诉保险公司已经患过的疾病了吗?
这里要强调的是,保户必须将已经患过的该疾病的经过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而一定不要因为害怕保险公司提高费率而隐瞒病史,否则不仅将影响保险公司在计算保险费或衡量是否承保的结果,而且还关系到发生疾病时保户能不能得到理赔的结果。
很多时候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保户有意或无意的没有如实告知,导致在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查出相关病历,而对保户提出解除医疗保单,同时,连同主约也一起解除。如此一来,不但该笔医疗费用无法获得理赔,连同先前已缴的保险费也无法退回,实在是得不偿失。
当然,在这里要提醒保户的是,如果投保时确实不知情或疏忽了,最好在知道之后向保险公司“补告知”,这是不会影响到保单效力的。
6、需要的保险金额有多大?
就像寿险或者意外险一样,医疗保险有投保时也会有决定保险金额的问题,也就是疾病发生时,保险公司该给多少金额给保户?跟寿险一样,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也是看消费者的需要而定的。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会以计划一、计划二……等方式供消费者选择。例如计划一的住院每日给付额度是一百元,计划二则是两百元,依此类推。
需要多大的保险额度,要看自已的需求而定。比如说,消费者可以考虑,预期的手术费有多少、希望住什么样的病房、是否需要加护费用等内容。
不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医疗保险跟寿险到底不同,是一种“补偿”形式的保险,也就是保户不可能得到实际医疗费用支出以上的给付。所以,购买医疗保险确定保险金额时,也不要认为越多越好,而是应该从实际的需要出发。
7、看清楚除外事项了吗?
根据规定,除外不保事项不在保险公司的保障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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