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专家教你买保险 > 正文
青岛居民大病医疗的包销政策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青岛市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患者,已经享有正常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的,可享受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待遇。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投入和医保基金。

  从2012年10月1日起,青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提高到17.2万元。紧接着,2012年12月1日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也有了相应的提高,从15.3万元提高到20万元。但除此之外,对那些有单位的参保职工来说,如果得了大病重病,在这封顶的20万元之外,还可以享受年度最高20万的大额医疗补助金,而没有单位的参保居民,则享受不到这块补助。

  虽然对没有单位的参保居民来说,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7.2万元,统筹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也已达到75%以上,但对一些患重大疾病参保居民来讲,这个标准仍不能满足医疗需求,个人负担仍然很重。正因为这个原因,青岛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资建立大额医疗补助金。根据相关政策,正常连续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居民,其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7.2万元)以上部分的范围内医疗费,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按照90%的比例给予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报销20万元。这一标准也与有单位的参保职工持平。

  多交10元多报20万元

  根据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的通知》,这次补助金的基金筹备将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转,采用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的方式。据了解,这次涉及到的人群约有70万,只要是无工作的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和其他非从业人员。这些参保的城镇居民在享受这一政策的同时,在缴费标准上也会有相应提高,2014年年度起,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增加10元。这也意味着,无单位的参保人员每年多交10元,一旦生了大病重病,每年就可以多拿20万。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