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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居民大病医疗的包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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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青岛市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患者,已经享有正常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的,可享受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待遇。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投入和医保基金。

  调整后的缴费标准,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每人每年缴纳5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缴纳31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非从业人员为730元。这多交的10元,加上基金里政府补贴的20元,共同构成了每年每人30元的补助金基金筹备。而根据工作进程,2014保险年度个人缴费工作,大学生从9月1日开始,其他参保人群从10月1日开始,已经按照新标准执行。

  医保支付额最高77.2万

  新的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实施后,加上之前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我市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达到77.2万元。记者试着给参保居民算了一笔账,无单位的参保居民生病住院治疗,可以享受最高每年17.2万元的基本医疗保险;对于那些病情稍重的居民,如果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额度不够用,可以使用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额度达到20万。倘若居民患上重病,则可以求助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在前面报销的基础上,享受最高40万的报销额度。

  从下月起,没有单位的参保居民,将和有单位的参保职工一样,享受到最高上限20万元的大额医疗补助金,只要每月多交10元,得了大病重病,就能多报20万元。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12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伴随着这一制度的建立,我市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达到7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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