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市场化的健康保障手段,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8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
满足多样化健康需求
受益于大病保险试点的展开,以及政府卫生支出的增加,商业健康保险在2012年、2013年呈高速发展态势,超过保险业整体的增速。2013年末实现健康险保费收入1123.49亿元,同比增速30.22%。2014年前7个月,健康保险保费收入1005.03亿元,同比增长50.96%。
2012年,商业保险为基本医疗保险委托管理以及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的业务规模达到243亿元。
至2013年底,全国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的县(市、区)比例已达到24%,实现了管办分开、政社分开。保险业在全国142个县(区)参与新农合经办业务,覆盖人数达3399万人,向3802.2万人次赔付与补偿医疗款59.3亿元。
全国有28个省份出台了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大病保险共补偿123万人次,患者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减轻。保险业参与经办了26个省、260个统筹地区的大病保险业务,受益人群达到4.7亿人,大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将推广到50%以上的新农合统筹地区。
商业健康保险根据市场需求,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利用市场机制提供丰富的健康保障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健康需求,对已具有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之外的保障产品和服务,提高健康保障水平;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没有覆盖到或暂时覆盖不到的人群,提供灵活多样的保障产品和服务,满足其健康保障需求;满足健康保险的中高端需求,实现社会保障的全方位覆盖。
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拓展重点服务领域,积极参与政府经办的医疗保险服务,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委托管理服务和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快速发展;创新与健康管理、养老等相关的健康保险;拓展与医疗服务提供相关的执业保险服务,如医疗责任险和医疗意外保险。
根据重点业务、重点客户的需求,商业健康保险可以通过投资医疗、护理等健康服务机构等,使健康险费用补偿与各类健康服务融为一体,形成综合性健康保障服务。如从1969年起,英国的保柏公司(BUPA)率先提出健康评估概念,现今已在英国境内设立了50家网络康复中心、290多家疗养院,为21000名居民提供全天24小时的高质量看护、家庭保健等服务,成为居于领先地位的健康和保健预防服务提供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