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健康保障服务模式
商业健康保险需要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模式。积极探索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即“管理式医疗”组织,如美国的HMO、PPO等。保险机构通过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共同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联合经营体,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促使医疗服务提供者能够在医疗服务提供、医疗风险控制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保险机构充分利用全科医生服务模式开展健康保险业务,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看门人”为核心的管理式医疗经营模式。
商业健康保险需要不断创新健康保障服务模式。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等手段和方法,如手机客户端、远程健康监测设备、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从多业态融合的角度,更好地融合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养老服务、护理服务等,为保险人群提供与健康保险相关的综合性健康保障服务和健康产品,改变就保险论保险、就补偿说服务的传统服务模式。
商业健康保险可以逐步介入其他健康服务产业领域。充分利用保险资金、保险客户、保险销售渠道和保险服务网络的优势,积极参与投资养老、健康管理和其他健康服务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融合保险企业与其他健康服务产业,不断丰富健康保险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实现多产业领域相互促进、协同发展,逐步打造具有健康保险特色的服务链。
目前,平安集团通过平安信托投资医疗机构;新华保险成立门诊部;阳光保险筹建医院一事已经获得保监会批复;泰康人寿正在申请医院牌照,并已经与6家医院签订合作协议。
近年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势头良好,但在医疗保障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健康保险在医疗总费用筹资比例中占比偏低。从国外经验来看,很多发达国家(如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等)即使是以社会保险为医疗保障的主体,其商业健康保险在居民的医疗费用融资比重中也达到10%左右,而这个指标在我国目前还停留在4%左右。这说明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中还没有很好发挥补偿作用。整体上看,我国健康保险业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远远低于保险业的整体情况,市场尚未得到充分开发,制约了健康保险保障功能的发挥。毋庸质疑,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现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潜力巨大。根据预测,要达到“新国十条”中保险业的发展目标,2020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在7500亿元以上。(作者单位:中华保险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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