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不必求全
实际上,陈女士的疑惑不无道理,因为保险并不能抵御疾病,也不会降低身故风险,它的意义只是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防止家庭因为各类风险而产生财务危机。从这一点出发,对陈女士这样的家庭来说,因为本身资产积累已形成一定规模,具备一定财务抗风险能力,所以所需要投保的保险并不用很多。
对身价千万元、上亿元的富人来说,投保几十万元的身故保险难道真的有意义吗?又或者在生病时,真的需要几十万元的保险赔偿金吗?这样的保险保障,其实是有些多余的。
最需要保险的是资产还在累积阶段,同时成员的收入对家庭经济影响很大的家庭。而在这样的家庭中,收入更多一些的人更需要保障,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顶梁柱”。一旦这根“顶梁柱”发生风险,不幸身故或罹患疾病,收入就会立刻减少,其他家庭成员可能难以偿还银行贷款、无力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或是只能靠余下的收入维持较低的生活品质。这种时候,有无保险理赔,金额是高是低就十分关键了。
至于本身收入水平就比较低,或是本来就不为家庭带来收入的个人,在保险方面也不应作为重点。保险保的是未知,如果为了这种“未知”而影响当前的生活水平,勉强缴纳保费并不是明智的选择。
总之,“双十定律”只提供了一个保险理念,具体需不需要10倍收入的保额、10%收入的保费则因人而异,大家不用刻意为之。一切都要从家庭经济可能出现的危机出发,用保险堵住漏洞即可。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