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两家保险公司买了不同的保险,结果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只有几十元,买了等于没用。”近日,长沙市民陈女士向本报反映了她保险理赔的尴尬情况。
实际上,保险不是理财,并非越多越好,保险最基本的功能在于抵抗风险,能否“叠加”赔付得看具体险种,市民投保前需了解赔付常识。
事件还原:两份保险只得一份高额赔偿
陈女士是长沙某事业单位职工,单位为其办理了
医保,然而她有几个朋友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上班,碍于朋友的情面,她又先后在两家商业保险公司各投保了一份费用报销型
医疗保险。
今年9月份,陈女士因病住院,花费了1万多元,医保报销5000余元后,她向两家保险公司索赔,一家保险公司理赔3000余元,但另一家保险公司只为其报销了数十元。“同样买的
医疗险,怎么一家赔多一家赔少,收保费的时候可没见有折扣?”陈女士有点愤愤不平。
对此,保险公司给出的解释是,费用报销型医疗险遵循保险的补偿原则,也就是说,当被保险人已在别处报销医疗费,就不能再从保险公司获得超额补偿。所以,陈女士只能获得一份最高赔偿额的补偿。
赔付分类:理赔是否能叠加要分清
在不少人的观念里,似乎多买保险就可以获得多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