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并非多买多赔 小心花了冤枉钱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不少市民都投了多份保险。多投保险是否意味着就一定会多获赔付呢?专家提醒,保险并非多买多赔,小心花了冤枉钱。
“实际上,保险最基本的功能在于抵抗风险,而不是理财,并非买得越多保障就越高。”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曹瑞华介绍,身故、伤残、重疾的赔付规则各有千秋,而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赔付标准也不尽相同。
新华保险湖南分公司相关人士解释,“以
人身保险为例,
意外险不存在重复投保这一说法,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金额得到足额的赔付,而医疗险则是医疗费用赔付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也就是说医疗险是不能叠加赔付的。”
记者还了解到,
意外伤害险、定额给付型的
重疾险以及
定期寿险之类的人身险产品,投保人出险后,都不会受到保险份数的影响,涉事保险公司会在责任范围内,各自进行赔付。但这并不意味着
人身意外险就可以无限购买。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一般保险公司会规定购买限定数额。比如有的保险公司规定意外险只能一次性购买3份,有的则规定航意险最多只能购买10份,最高保额不超过200万元。超出了这一范围,也有可能被拒保拒赔。
而对于一些财产险,比如车险,重复投保是不能获得多倍赔偿的,损失会由重复投保的保险公司分摊赔偿。
叠加理赔:应保存好资料原件
众所周知,每次保险公司理赔,均需核对理赔资料原件,如果面临叠加赔付,而原件又只有一份,消费者又要如何处理呢?
太平人寿湖南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对于身故保险、重疾保险、
意外保险理赔所需核心资料基本相同,因此,在理赔的时候,应该先说明原因,由保险公司核对理赔资料原件后,提交复印件进行索赔,以免发生叠加赔付时无法提供有效理赔资料原件而被拒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