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债券品种险资运用主渠道扩宽
保监会明确规定了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的品种和比例。在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的比例上,通知规定,投资有关无担保债券的余额,不得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15%。为防范风险,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加以了规定。保险机构投资无担保债券,必须建立资金托管机制,实时监控信用风险敞口。保险机构应当根据偿付能力变化,调整无担保债券的投资规模。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的,不得投资无担保债券;连续两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150%以下的,不得增持无担保债券。
曾理指出,“随着2008年下半年股市的持续走低,保险资金逐渐从权益类市场向固定收益类市场转移。在资本市场没有明显转暖的情况下,对投资持谨慎态度的保险公司仍将债券作为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渠道。但央行连续下调存款准备金和银行利率,使得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收益率大幅下降。在此背景之下,扩大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的品种和比例,放行无担保债的投资,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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