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家大型险企的相关人士表示,网上销售保险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跨区域销售的问题。保险销售具有严格的地域限制,例如全国性保险公司只有在各地开设分公司才被允许在辖区范围内销售保险产品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可是,保险网销打破了这种地域限制。
目前,网络销售大多是总公司在运营,分公司还是主要负责线下的销售。那么如果客户通过网络在异地成功投保,后续的服务应该由谁来做?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如果消费者在没有设网店的区域购买了网销产品,那么很可能面临无人服务的窘境。
网销没有了地域界限,如何划分监管区域目前还没有明确化。同时,当客户遇到合同纠纷时,问题究竟该由谁来解决,责任如何划分,也是一个问题。
发票如何开具?
发票是消费者购买保险的一个证据。如果是在线下购买保险产品,投保之后,保险公司会将发票及投保单、保险合同一并寄给保险客户,所开的发票往往也是各分公司出具的。
可是,如果消费者通过网络投保,保险公司该如何开具发票?如何给消费者提供消费证明?
保监会在已出台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中明确指出,保险中介机构在销售产品时列明“纸质保险单证、保险费发票凭证的配送方式和寄出时间”,告知投保人有要求提供纸质保险单证、保险费发票凭证的权利。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也有类似的表述。
不过,目前网销多为意外险,有很大一部分为短期意外险,保费很可能也就是几元或十几元。如果寄送总公司发票,无疑将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不过,上述险企人士表示,已经有越来越多险企尝试无纸质保单,他认为,未来电子消费凭证肯定也会出现,这应该不会成为阻碍保险网销的障碍。
没有签名怎么办?
传统纸质保单投保时,必须有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而当投保流程搬到网络上时,签名就变得不可能了,这一程序被省略了。虽然目前已经有保险公司试行电子签名,但还没有在行业内广泛推广,只是个别公司的尝试。
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而不少网销的分红险、万能险都含有身故保险。那么这样的保险合同是否有效呢?
有业内专家认为,目前网销还处于初级阶段,销售的多为条款较为简单的意外险、健康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往往是同一人。随着网络销售市场的成熟,更多的保险产品将上线,比如上述合众人寿推出的万能险,以及此前销售过的分红险产品等。这样很可能会出现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并非同一人。
如果没有当事人的签名,为道德风险的发生留下了可乘之机,同时也诱引理赔纠纷的发生。而在签名方面,电子签名没有推广,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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