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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不走寻常路 收益率表现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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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股市跌荡下跌的现状之下,公募基金在去年的表现令人满意,2010年的基金业绩第一次摆脱了与股市同涨同跌的趋势,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为什么基金的表现可以这么强劲呢……

  一、2010年公募基金业绩逆境脱俗

  在A股市场全年的震荡下跌格局下,回首公募基金2010年的业绩令人欣慰。

  根据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统计,沪深300指数全年下跌12.51%的背景下,以股票为主要投资方向的401只基金平均取得了2.01%的正收益,这就意味着股票方向基金平均取得了14.5%的超额收益。与此同时,固定收益方向的126只基金取得了平均7.20%的高收益,大大高于2.25%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有效的起到了低风险存款替代产品的作用。客观的说,14.5%的超额收益在国际上都可以说是相当出色的管理业绩,估算2010年公募基金实现了约750亿的净收益。2010年的基金业绩,第一次改变了以往基金与股市同涨同跌的尴尬局面。

  有人将公募基金的业绩与“一对多”、阳光私募进行对比,据此认为公募基金的业绩并不突出。其实,公募基金在基金合同中有股票仓位上下限的限制,在面临熊市出现系统性风险时不得低于股票仓位下限,无法完全回避市场的下跌,而私募基金则不受限制可以减仓甚至清仓避险。因此不能直接从数字的高低来简单判断二者整体投资能力的高低。事实上,经过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测算,在股票选择能力方面,混合型基金平均选股超额收益率为13.83%;股票型基金选股超额收益率为13.24%;封闭式基金选股超额收益率为14.25%;都取得了相当优异的战绩,公募基金选股超额收益率并不低于阳光私募的收益率11.22%。

  二、监管层落实基金分红,助力基金止盈

  2010年国家证监会基金部通过基金综合监管系统等有效的手段,加强了对基金公司、基金产品和基金经理等方面的监管以及各项制度的落实,增强了落实《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审核指引》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执行力度,督促基金公司按基金合同约定在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分红。对分红监管的落实也这体现了基金监管由事后处理向事中监督的转变。

  2010年4月和10月两次分红高峰,恰好将2009年牛市和7月至11月反弹行情形成的共1122亿可分配收益进行了分配,由此规避了4月份开始的房地产调控和11月下旬宏观流动性紧缩带来的两次下跌。强制分红制度实际是一种止盈策略,有利于振荡势下取得良好的业绩,投资者根据选择的分红方式是红利再投资还是现金分红,拥有了止盈选择权。本质上,分红制度既保护了投资者利益,也保护了基金公司的利益,笔者认为积极分红的基金公司应予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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