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往何处去成为投资者最为关注的命题,楼市在严厉的政策调控下暂时偃旗息鼓,股票、基金市场变幻莫测,银行理财产品吸引了投资者的眼球,十几分钟内售罄的银行理财产品层出,恰恰证明了这一点。适逢3·15,记者梳理了购买理财产品时最常见的三大陷阱,并采访了相关专家,为投资者支上几招。
陷阱1
狐假虎威
预期收益“代替”实际收益
●风险指数:
●现象:
随着利率的不断攀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水涨船高。记者走访了几家银行发现,很多银行都竞相推出收益率“诱人”的理财产品,某商业银行一年期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达到15%左右,某城商行的一年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近22%。但预期收益并不等于到期收益,去年某国有银行的一款人民币信托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5%,而到期收益率仅为1.53%,两者相差13.47%;某商业银行的一款证券投资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5%,而到期收益率为-5.81%,两者相差40.81%。
并不是所有的理财产品都能达到其承诺的收益率,普益财富数据统计显示,2010年到期的个人银行理财产品9228款,其中,人民币理财产品8013款,平均到期年收益率约为2.83%,到期收益率跑赢CPI5.1%的产品只有131款,而这些产品均为挂钩股票或黄金的结构性产品以及信贷类产品。值得注意的是,有近百款个人理财产品到期并未达到最高预期收益率,其中,结构性产品最多,占71.88%。
●专家支招
普益财富银行理财研究员邱凯:
去年,到期高收益产品的主力军为结构性产品,在对未实现最高预期收益率的产品进行分析时,结构性产品同样占比最大。
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前一定要弄清产品的风险类型。所谓风险类型,指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还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保证收益型产品风险相对较小,而且一般都能实现其承诺的收益率。而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风险较高,它除了不保证投资者一定能获得预期收益率外,购买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投资者的本金甚至有可能发生损失。因此,在选择此类型产品时要慎之又慎。
鉴于此,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一定要弄清银行承诺的收益率是否能够实现。虽然保证收益型产品预期收益率相对较低,但是一句谚语说得好: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投资者不如选择能实实在在使自己获得收益的投资品。
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总裁张彬:
每件事都具有两面性,理财产品也不例外,在购买理财产品前,除了了解收益方面,对于产品的风险性和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也要做一个全面的了解,至少要确定此款产品是否保本,如果不保本,要弄清是何种类型的理财产品,如果是结构性的理财产品,要知晓挂钩标的及产品运行的规则,比如一些区间型挂钩黄金的理财产品,即黄金价格落在某个设定的区间内,产品才会获得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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