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家财险保额并非越大越好,真正理赔时,一般会取保额和物品实际价值中较低的那一个。投保时若一味求大,往往最终只能是“多贴了保费又得不到超额保障。”
多家投保无法重复获赔
关键词:重复保险比例赔偿
除了超额投保之外,一些市民还有意或无意地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但是,对于在多家公司同一期间投保的“重复保险”,我国《保险法》第40条第二款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009年6月,林先生在A公司投保了一份家财险,并附加了最高限额为5000元的盗抢险。在这份家财险投保3个月后,也就是2009年9月,林先生单位又为其在B公司集体投保了一份家财险并附加盗抢险,附加盗抢险最高赔偿3000元。两份家财险期限均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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