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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财险投保索赔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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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别看只是一份小小的家财险保单,一旦出险,能否赔得到,到底能赔多少,什么情况可能被拒赔,可都大有讲究呢!
  还有一种情况是,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和投保金额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因为被保险财产的市价自然下跌,以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额大于保险价值的。此时,赔偿额只能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超过部分的保额无效,保费不退还。前述小陶的案例,就是这样的情况。

  所以说,家财险保额并非越大越好,真正理赔时,一般会取保额和物品实际价值中较低的那一个。投保时若一味求大,往往最终只能是“多贴了保费又得不到超额保障。”

  多家投保无法重复获赔

  关键词:重复保险比例赔偿

  除了超额投保之外,一些市民还有意或无意地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但是,对于在多家公司同一期间投保的“重复保险”,我国《保险法》第40条第二款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009年6月,林先生在A公司投保了一份家财险,并附加了最高限额为5000元的盗抢险。在这份家财险投保3个月后,也就是2009年9月,林先生单位又为其在B公司集体投保了一份家财险并附加盗抢险,附加盗抢险最高赔偿3000元。两份家财险期限均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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