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理财的问题
投资型保险作为一种投资理财产品,丰富了人们的投资理财渠道,满足了消费者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追求资金回报率的需求,比较适合那些认同保险,有一定资金实力,工作繁忙、没有专门时间和精力打理个人理财事务,但又期望获得长期稳健收益的偏保守型人士购买。但客户在购买此类险种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勿寄过高回报期望。保险产品毕竟是以保障见长,投资回报只是它的一个附带功能,其投资回报率有一定的局限性,有些保险公司直接为投资回报设限。以万能险为例,有一些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了保留调整权利的条款,如有的对保证收益设定时间限制;有的以投保当时的一年期定期储蓄利息为准;有的对账户管理费保留调整权等等,客户在投保时要留意相关的规定。总的来说,追求高额投资回报不应成为购买万能险的主要理由和动机。因为从大的方面说,国家对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的渠道和安全性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保险投资收益的有限性。
2。考虑个人的资金实力。还是以万能险为例,现在市场上的万能险大多最低缴费4000元(4000元是不可以追加保费的),同时,这类险种的“初始费用”较高,以首交保费1万元为例,保险公司是分两部分扣除初始费用的,第一年6000元(含)以下部分初始费用扣50%(以后逐年减少,第六年及以后为5%),6000元以上部分的初始费用扣5%(初始费用是按月扣的)。如果投保人原来未曾投过保,或者基本保障尚且不足,而且资金很有限,勉强挪出1万元来投保,那么,我们不建议投保此类投资型险种,还是以满足个人和家庭保障需求为首要选择。
3。保险投资理财的特性。因为保险的主要投资渠道限于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投资回收期较长,其投资收益一般呈平稳上升趋势,特别是万能险,虽然规定了最低回报率,支取也比较灵活,但一般要在投保5~9年以后才能基本“回本”,所以,企望快速回报的客户不适合购买。
关于退“老保”投“新保”的问题
从理论上讲,任何形式的退保都是有损失的,特别是投保的最初几年。因为先期保险公司要扣除保单运营管理费用、代理人的佣金等,而且保单自身的现金价值还没有积累起来,所以,“退不回本”是很自然的事。
有一些险种的保单在投保若干年以后会积累出很高的现金价值,此时退保比较划算,但是,相对于合同规定的保险利益来说,唯有保险合同到期进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或者规定的保险理赔事故发生给予理赔的时候,其“回报率”才是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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