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人身险市场的不规范销售行为,罗青提示广大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注意三方面:
谨慎对待签名。签名行为在法律上意味着对保险合同条款的认可,部分消费者并没有意识到签名行为的法律后果,往往按销售人员的指示草率签名,或任由别人代签名,事后如果发现签名确认的内容与了解的情况不符,则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不要偏听偏信。保险产品属于较为复杂的金融产品,与其他金融理财产品有本质区别。消费者在购买时不要轻易听信销售人员承诺的利益,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退保损失”及“犹豫期权利”等重要内容;如果发现销售人员介绍的内容与合同不一致,可及时咨询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核实,以便行使犹豫期内退保的权利。
按需购买,量力而行。寿险产品一般具有连续缴费、合同期限长的特点,消费者一定要看清产品的缴费期限、保障期限等内容,根据自身保障情况和经济实力按需购买,合理规划安排自己的资金,避免因保障重复或后续缴费困难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北京保监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保险公司销售行为及服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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