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作人员表示,在签订合同时,杨小姐需要将一段风险提示的文字抄到合同上,一般的消费者在抄的过程中,都会查看合同上的细则,了解到这是款保险产品。此外,保险公司在接到保单后,会给杨小姐做一个回访,在回访电话中保险公司会告知杨小姐,这是一款保险产品。
“当时的销售人员已经不在我们分行了,所以具体的情况很难说清楚。”招行方面表示,杨小姐作为优质客户,是招行想要留住的客户,因此一直以来他们都在与杨小姐积极沟通,但杨小姐希望将所有的责任推到银行方面,银行是不能接受的,而银行方面提出的方案又得不到杨小姐的认同,因此目前双方仍在协商过程中。
目前杨小姐正在微博上寻找跟她有同样经历的人,“我承认我自己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全部的责任都让我承担,我接受不了。”杨小姐说,她希望找到有同样经历的人,通过自己的经历提醒其他市民,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多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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