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工、农、中、建、交、汇丰等各大商业银行纷纷下调外币存款利率。以中国银行为例,其在8月27日对美元、欧元和港币存款利率进行了调整,活期存款利率从0.10%、0.10%、0.02%分别下调至0.05%、0.01%、0.01%。另外,美元、欧元一年期存款利率从1.00%、1.10%下调至0.75%、0.70%,其余各期限利率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商业银行之所以普遍下调外币存款利率,主要是2012年以来人民币升值预期较之前明显减弱,加之外贸形势疲软及房地产下滑,导致企业和居民持有外汇意愿升高,外币存款规模出现快速增长,但外币贷款增速却无法跟上,因此造成了外币存贷款之间较大的规模差额。同时,欧美等发达经济体维持低利率或降低利率的行为导致国内银行外币存贷款业务利差呈缩减趋势,外币存贷款之间的供需失衡使得商业银行面临较大压力,进而使各大商业银行集体下调外币存款利率。
受外币存款利率下调影响,外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出现连续下滑。下半年以来,各外币币种不同投资期限类型的理财产品对于预期收益率的定价均呈下调趋势。以美元1个月至3个月期限段的债券与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为例,5~10月,该类型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由2.89%下滑至0.58%,下滑速度和幅度较为显着。此外,澳元、欧元及港币等币种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也出现快速下降的走势。同时,外币理财产品的发行量也明显走低。5月,市场共发行近250款外币产品,而10月仅为110余款。
滚动型及开放式发行增长
2011年,银监会开始对各大商业银行此前热衷发行的超短期且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予以规范,叫停了一个月以内期限理财产品的发行。
如今,各大商业银行虽然陆续停止发行一个月以内期限理财产品,但超短期理财产品的旺盛需求又促使银行另辟蹊径。一方面,银行迅速大量推出31天至40天期限的产品以替代超短期产品,从而使得1个月以内期限产品的市场份额被1个月至3个月期限产品所吸纳。2012年以来,1个月至3个月期限产品市场占比达到56.30%,而上年同期则不足30%;另一方面,参照证券投资基金的运行模式,各商业银行开始发行滚动型或开放式产品,且产品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时间间隔在1个月以内,此类产品对超短期产品的替代性显然更高。
截至2012年11月20日,本年度银行理财市场共发行了102款滚动型或开放式产品,相比以往增幅明显。从投资期限来看,这些产品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时间间隔以1天、3天、1周、半个月或1个月居多,很好地满足了投资资金的流动性需求。从投资门槛上看,滚动型或开放式理财产品的购买起点为5万元或10万元,有些产品甚至更高。
滚动型或开放式理财产品延续了以往传统的期次型理财产品的做法,投资者在申购产品时可获得产品预期收益率,只是在产品运作过程中这个收益率可能会根据市场利率水平、资金面紧张程度以及各商业银行产品开发策略等因素进行调整,这样前后两个滚动投资期的收益率可能有所差异。比如2012年年中的两次降息就直接导致此类产品的收益率普遍出现下滑。因这些产品的投资对象多为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低风险投资品种,故产品到期兑付预期收益率的可能性极高。
从具体投资收益率看,半个月以内间隔期限的滚动型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普遍在2%~3%。然而,每逢月末、季末、年末及节假日之前,银行普遍会上调产品收益以吸引短期资金,帮助银行在这些时点达到内外部监管考核要求。
各类金融机构呈交叉投资趋势
近年来,股市和楼市两大传统个人投资市场的赚钱效应明显减弱,反观银行理财市场却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这也表明我国金融机构在财富管理领域发展空间巨大。
银行在理财业务上受益颇丰也促使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竞相分食数十万亿元的财富管理大蛋糕。如基金公司,在银行的超短期理财产品受政策限制的情况下,其就抓住机遇推出创新型短期理财基金,效仿银行理财产品设定一个固定的投资期限,大多为7天、14天、28天、30天、60天或90天不等,以期在货币市场基金以外的短期理财市场获得更多市场份额。此外,各大券商也根据市场形势提出了相应创新举措。
因股市表现不佳,过去以股票投资为主的券商集合理财计划遭受冷遇。各证券公司转而推出投资与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现金管理型集合计划。这种产品参照了商业银行针对节假日闲置股票投资资金而开发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做法,其主要是通过集合股票投资者的证券保证金来进行短期品种的投资,使得保证金账户上的资金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率4~6倍的收益,帮助投资者在股市低迷时不用转移资金就可直接参与低风险品种投资。可见,各类型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或投资理财的业务模式上开始出现趋同,它们正在互相学习对方的优点,再根据自身业务结构及创新思路开发出类似产品,以供投资者比较选择。
由此可见,过往分业经营的金融格局正逐步被打破,未来各类型机构之间的业务相似度将有所提高,特别是在资产管理领域,各类型机构之间的竞争将趋于白热化。同时,各类型机构之间的相互合作也有望增强。
从监管政策方面看,2012年各类型金融机构的监管层纷纷发布了关于资产管理或投资理财业务的规章制度。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允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保证收益型和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允许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而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拓宽保险资产管理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及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纳入投资范围中,因此各类型金融机构的投资管理业务呈现出交叉投资的发展趋势。
银行理财市场的实际情况也表明各类型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正在增强。以往,银行理财产品的合作机构以信托公司为主,而近两年监管层对银信合作理财业务的限制明显加强,促使银行寻求其他合作机构。目前,券商定向资管成为信托的重要替代者之一,基金、保险等其他机构也正逐步加入到银行理财业务的合作方之中。
银行理财产品合作机构类型的拓展也促使新股申购类产品重启。2007年,新股申购类产品因A股市场行情火爆而受到市场欢迎,但之后因新股申购机制的改革及信托公司股票账户的限制,此类产品的发行进入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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