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首支国家级股权投资FOF的诞生,险资似乎也找到了最好的PE投资“出口”。
12月28日,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与苏州创业投资集团宣布联合成立首期规模150亿元的国创母基金(FOF);以此投资于国内的创业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据透露,社保基金、中国人寿、中再保险等大型社保和保险机构对投资国创母基金表现出浓厚兴趣,并均做出不低于10亿元的投资承诺。
“FOF将成国内保险资金参与PE投资主要渠道。”ChinaVenture投中集团分析认为。
险资PE逻辑
投中集团的逻辑是,对比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直接参与方式和投资于相关基金的间接参与方式,通过投资母基金(FundofFunds,FOF)参股相关基金,从而间接涉足PE投资,将成为国内大量保险资金进军股权投资领域的最优选择。
诸如,“国内保险机构积极参与近期创立的国创母基金,可视为此领域的有益尝试。”投中集团分析人士称。
某种程度上,保险行业的PE投资新政与国家新兴产业决定略有“距离”,导致险资的PE市场化还比较“遥远”。
不过,投资FOF却可以成为险资参与PE的一条捷径。
原来,此前在9月3日,保监会颁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将保险资金直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限制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范围内。
而参考国务院10月18日颁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却未列入保险资金可进行直接投资的行业范围内。
尽管险资此前通过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已对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展开尝试,如2010年11月平安资产1亿元投资海洋岛水平;泰康资产2008年投资中国银联等;但险资大规模参与却受到《暂行办法》的明显制约。
投中集团分析,在项目来源、投后管理能力、团队经验、激励制度等方面,保险机构的直投业务也较难与长期实行市场化运作的股权投资机构展开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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