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员可能会考虑到消费者的心理,可能对保险比较排斥,他就会故意隐瞒销售产品是保险理财产品;还有他会夸大分红的收益性;还有一种情况,比如说保险是有五年期或者三年期的,有些业务员就说,你存上一年之后就可以取出来,同时他没有告诉客户退保的时候可能会有一部分的损失。这些情况客户都是不知道的。”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认为,“卖保险的忽悠人”,板子虽然常常打在保险业务员身上,但根源还在于强化行业监管。
据调查,几乎各个保险公司都会不约而同打出一张“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牌,而在实际运营中又往往难以走出“先圈人再圈钱、忽悠完代理人再来忽悠投保客户”的怪圈。这种看似安全无风险、效益大、利润久的游戏,肥的最终却是保险公司,把麻烦和隐患留给了社会。
谨防“忽悠”
专家认为,目前银保市场的问题是保险销售混乱、诚信让位于利益。对此,银保合作需要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保险公司与银行应联手加强宣传,使更多人知晓保险产品的功效,明确保险与储蓄的区别。尤其银行代办人员或驻银行网点的保险公司人员,在销售每一份保单时,一定要说清提早支取(退保)可能遭受的损失,以免双方利益受损。
重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廖成林建议,首先应从立法上加大企业的失信成本,对违约违法企业处以重罚,让其不敢越雷池一步;其次,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可通过监控设备、产品公示、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必须亮明身份等措施消除信息不对称,并加大维权意识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
湖北省消委提醒广大储户,要谨慎分辨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与保险理财产品,防止销售人员“偷梁换柱”。
在签署任何单据(协议)前,认真阅读文本内容,并注意索要、保存相关凭证;注意分辨销售人员身份,可要求他们出示工作证,以辨识其属于银行工作人员、证券基金公司人员,还是保险公司人员;购买银行代售保险产品时,产品实际收益应以合同中约定文本为准,而非销售人员口头说明,注意合同文本中容易混淆的字眼,谨防保险产品风险。
另外,消费者在银行存款过程中,如遭遇“存款变保险”等“忽悠”,应及时向当地行业协会、消委组织投诉,也可向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申诉。
保险
◇调查采访的消费者反映
种类消费者说法
1保险员给我们看了很多其他客户的购买信息,当时有些冲动就买了,保费是十万的,但回家之后跟其他客户了解发现,回报没有那么高。
2我们把钱存进去的时候,他说利息高、有分红,到现在就换了人,我们都去几十次了。
3合同都看不大明白,就听业务员讲解。
4保险公司业务员讲的和实际不一样,有很大差距,成本都不给你讲那么明白。
5保险公司卖保险应该亮明身份,不应该欺骗客户,说是银行工作人员。
6他就说大额的费用需要公司审核,问他是多久,就说“不清楚”。
7第一拖得时间太长,第二服务态度不好,期间我们打电话,他们说我们不是被保险人也不是受益人,没有权利过问这个案子,我们很气愤。
消费者如何防销售误导?
①对自己的保单负责;
对消费者而言,要想避免销售误导,最重要的是对自己的保单负责。不盲目不冲动,不偏信营销人员的口头承诺。
②利用好保险犹豫期;
保险产品都有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只要对保险合同有任何不满意都可以提出退保,保险公司应当全额退还保费。
③弄清楚相关保险概念;
1、保险期限:有短期,1年期险种和长期险种。
2、险种类型:分消费型和返还型两大类。一般带有储蓄功能的返还型重疾险在提供健康保障的同时还能起到理财作用。
3、保障范围:寿险一般是提供养老返还金,重疾险提供的是常见的重大疾病风险保障,保监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已经将这些疾病统一至25种。
4、保费和保额:一般保费随着年龄的增加会提高,所以年轻时购买在费率上比较划算。保额方面,一般以年收入的5倍来定,上限可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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