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监管要求,我们现有养老社区房产暂时只能出租。这种模式对投资人而言,投资大、收益低、周期长,也很难调动社会其他资本投入的积极性。”戴皓坦言。
保监会近两年下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的文件中指出,严禁保险公司利用投资养老名义,以商业房地产的方式开发和销售住宅。
继武汉之后,合众陆续在辽宁、安徽、广西等省市买地,均用于养老社区建设。戴坦陈,按现“暂不得流动”的要求,这些投资将给公司大量持有养老地产带来一定资金压力。“按国外经验,我们更希望是可租可售的模式,例如租4成,销售6成用于资金平衡。”
其在提案《大力发展专业养老社区》中建议,借鉴美国经验,社区可限制居住家庭须有1名55岁以上老人,社区产权限定只销售给老人,当老人离世,经营商可回购后出售给其他老人。
戴皓建议民政部门准确定义养老社区,应该是可租赁、可销售。同时老人买房国家应给予政策支持,在房屋交割、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但产权依然是70年。
用固定长期收益缓解养老压力
在戴皓看来,解决养老的动源有多方面。除直接建设养老社区外,对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公司,取消200人股东限制可让员工更大程度分享公司成长价值,固定长期收益也可缓解一定养老压力。
“我们在探讨一种模式,例如城镇化过程中,征收集体用地的时候让农民成为被征土地的股东。这样一来,土地虽然没了,但有固定长期收益。养老除了靠保险之外,国外最常见的就是靠股权。”戴认为,公司上市后让更多员工分享收益,相当于让市场承担了部分养老责任,“再加上基本保障和商业保险,养老问题就解决了。”
去年底,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为股东超200人的公司在新三板股份转让交易打开了一扇门。“但我认为A股市场也应突破此限制。”
戴皓在提案《放开IPO审核的“200人”上限问题》中建议,修订《公司法》、《证券法》中有关“200人”上限的规定;解冻非公有制金融企业员工持股计划,放开员工持股关于人数的限定,在制度性或原则性的框架下,允许非公有制企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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